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8

88.我被指教,火星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属天的奥秘 #9965

9965.“免得担当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属天的奥秘 #3623

3623.“我为什么

3623.“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的结合。因为当来自一个共同家系或纯正源头的真理不能与属世真理联合时,属世层也会缺乏与理性层的真理的任何联合或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3493, 3620节)。这就是为何此处“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在此处和其它地方,“生命”在原文都是复数形式,因为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当理解力植根于意愿,或也可说,真理基于或从属于良善时,这两种生命形式或官能就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名词“生命”有时用单数,有时用复数。“生命”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用于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形成人,就是地上的尘土,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耶和华神使各样树从土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中间又有生命树。(创世记2:9)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创世记 6:17)
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都两个两个地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世记7:15;780节)
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2)
诗篇:
我相信在生命之地必看见耶和华的美善。(诗篇27:13)
又:
谁是那渴望生命,喜爱多日,好看见美善的人呢?(诗篇34:12)
又: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看见光。(诗篇36:9)
玛拉基书:
我与利未的约是生命和平安的约。(玛拉基书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摩西五经: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紧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度;这样,你就可以在地上居住。(申命记30:20)
申命记:
这不是与你们无关的空话,乃是你们的生命,你们必因这话延长你们在那地的日子。(申命记32:47)
其它地方也有。“生命”这个名词之所以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有两种,而这两种生命却构成一体。在希伯来语,“天堂”也是如此,因为天堂有很多,却构成一体;“水”,即穹苍以上的水和穹苍以下的水(创世记1:7-9)同样如此,这些水表示属于理性层和属世层的属灵事物,它们也要通过结合成为一体。至于复数形式的“生命”,它们表示意愿的生命(或属于意愿的东西)和理解力的生命(或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因而是指良善的生命(或属于良善的东西)和真理的生命(或属于真理的东西),因为人的生命只是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没有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生命,人就不是人,或说没有人是人,因为没有这些,人将不能意愿或思考任何事。人的一切意愿能力都来自良善或非良善,他的一切思考能力都来自真理或非真理。因此,人拥有两种生命;当他的思维从他的意愿流出时,也就是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从系爱之良善的良善流出时,这两种生命就构成一个生命。
人的所有器官和肢体,
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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